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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


你会闲着没事,将手里的钱给烧掉?

    不会。

    那如果,你烧掉一万,有人会给你十万呢!?

    同理。

    凶手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让‘人头狗’活过来的想法,绝对有一个理由!

    “移植人头,目的是为了造出人头狗?不,目的是让人头狗活。”

    “而本质,便是‘活’这个字!”

    许生笑道。

    本质是活,那凶手制造案件的真正目的,便是让死人活过来。

    这是他的欲望。

    欲望是怎么形成的?

    与身处环境,条件向上,与环境截然相反的东西!

    比如,伱穷的裤衩子都穿不上,欲望自然是有钱。

    你要是有钱,难道欲望是变得很穷?

    同理。

    凶手想要死物活过来,那他的动力,他的环境,自然是有人‘死亡’!

    “还得是关系密切的人!”

    许生肯定的说道。

    举个例子。

    你看到一个陌生人被人持刀残忍杀害,你会愤怒,冲上去对峙?

    有人会冲上去,但不会愤怒。

    如果,这个被持刀杀害的,是自己的亲人呢?比如母亲,父亲,孩子。

    不说死没死,就是刚被持刀挟持的那一刻,肾上腺素都会第一时间满功率加持全身!

    同理,凶手为此不惜杀害至少两人,绝不会是因为外人死亡才出现的动力!

    “你是说”

    “凶手身边,有亲近的人死亡,并且疑似死法和人头有关!?”

    李胜眼角一抽,他总觉得这案子和之前他所侦查过的任何案子都不同。

    疯子

    简直就是个疯子!

    不对,如果凶手的思维,和许生之前推测的相同,是个从未与知识交流过信息的人,那么,在对方思维中,或许移植人头的行为,一点问题没有.

    “没错。”

    许生点点头,说着,他又补充信息,“由此可得,凶手的目标诞生,和受害者脱不了干系!”

    “换句话说.”

    和受害者脱不了干系?

    一旁的警察愣住,随即小张立马道:

    “凶手不是随机杀人!?”

    世界上有种案子很难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随机杀人,完全没来由,就是单纯想让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这案子,明显不是这种。

    “你觉得是吗?”

    许生反问对方。

    “第一案发现场,和第二案发现场,间隔十余公里!”

    “但两人的死亡时间,却间隔不到一天,并且凶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围的流浪狗,杀完人后,能第一时间找到狗的身体。”

    “他的目的明确,思维清晰,杀人地点了如指掌,知晓受害者在家的时间,明白自己完成目标所需的条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觉得,就这样,凶手还是随机杀人?”

    确实,杀了第一人后,半天多点的时间,精准赶到十余公里外杀人,随即再带着脑袋,找到周围的流浪狗.

    这不是提前踩点,提前预谋,绝对完不成!

    众警察哑然,连环杀人的性质才刚确定不久,信息还没采集完呢,他们是真没时间思索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凶手有关系”

    “并且,凶手身边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关的话.”

    李胜眉头一锁,他想到一个问题。

    “受害者是如何伤害到凶手身边人的?”

    “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没怎么接触过,是如何共同得罪一个人的?”

    已知,受害者两人互不认识,未说过话,手机里没有联系方式,没有血缘关系,工作内容,年龄,时间段,均不同!

    连居住地点都不同,距离十多公里。

    如此,两素不相识的人,是如何对凶手的人,造成生命影响的!?

    “你问我,我问谁?”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们可以从确定的‘结果’,反向推导信息!”

    许生沉思片刻,他脑子里立马有了许多种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们先总结一下,凶手的信息。”

    “目前,凶手为男性,年龄不详,居住地带随机,并且拥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杀人,又或是提前谋划计划。”

    “从思维层面,以及时间和居住地点来推测,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儿童,因为亲人受到伤害,所以才会选择进行报复,而对方与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最清晰直观的便是.”

    说着,许生一顿,再次开口。

    “双方活动范围的共同处!”

    “拾荒者拥有固定的活动范围,几乎不会改变动向,除非凶手习惯流浪,边走边拾荒。”

    在同一个地点拾荒十年,和边走边拾荒做对比.

    就好比你在家附近,想吃东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东西外出,寻找店铺时的心情。

    一个了如指掌,另一个略显迷茫。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来看,凶手对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选择!

    “概率较小,按照概率大的,当成凶手拥有自己的地盘,那么这个地盘便是对方的活动范围,轻易不会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动范围的。

    普通人,如果回忆一下自己的活动范围,就会发现自己几乎是两点一线的方式。

    并且,这个范围往往会被身份所固定死!

    举个例子。

    学生身份,以半年为时间期限,回忆过后,便会发现几乎是家和学校两点一线的活动范围,并且去上学的路几乎也只会走同一条!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动轨迹:家,公交或者地铁,工作地铁,下班回家依旧公交地铁,劳累一天回家,偶尔去家附近几公里的娱乐地点玩玩,但也仅限于上网,或者吃饭。

    当然,活动范围有可能会更远,比如几百公里,但这种大多都是提前计划的,比如上班时提前想着放假的生活安排。

    这种东西很好查,但警察没异样,就代表,受害者两人,并未有改变的想法。

    也就是说

    受害者和凶手之间,两人均无改变想法,但依旧在固定活动范围内发生矛盾的话.

    “那他们的活动范围,必然会有一部分相同!”

    许生认真的说道。

    “某个地点,两名受害者,凶手,包括未出现的受害者,一定在这出现过!”

    活动范围,在信息时代还没来的时候,产生的矛盾几乎被这四个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对方,就无法产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动范围,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极玩的,没办法被在南极的人殴打至死。

    但却可以被同样去北极玩的人殴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胜眼前一亮,他有点理解许生的想法,逐渐跟上对方的思路。

    “凶手的身份我们猜测的不一定准确.”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们了解的很足够!”

    “也就是说,只要将行动地点文字化,然后从这些文字里,抠出符合凶手身份,以及矛盾冲突点的地方.”

    可行吗?

    可行!

    还是那句话,电脑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个人矛盾,都被活动范围限定的死死的!

    凶手和受害者,产生矛盾的地点,必然会被存在于纸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于这个地点怎么确定

    “得等.”

    许生刚想开口说话,下一刻,一道声音将其打断。

    “砰!”

    一个人影急匆匆闯进来,看着在场几人。

    “老大,遇害时间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

    听到这话,所有人身体齐齐一震。

    三个人.

    这已经不能说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个人,省厅都能直接出手了!

    许生看着来人,没有在意人数,反而有点轻松。

    “看样子”

    “不用等了。”

    许生说过,第三个人的遇害地点

    很重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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