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前路未可知(3)
路炎晨做饭一贯手脚麻利,三盘菜十几分钟出锅。
财务处两个小姑娘闻着香味,一人捧个不锈钢饭盒来讨了两勺菜,吃上了就赞不绝口:“晨哥你手艺这么好,干嘛这两天不是炒饭就是泡面?”
“自己一个人,麻烦。”
路炎晨嫌油大,将抽油烟机打开来,又摸出根烟,就炉上的火焰点着。
“我们这么多人,晨哥你要乐意烧,交伙食费都行。”
路炎晨充耳不闻。
锅里的汤料和煮烂的鱼肉滚起来,泛着浓浓的奶白。秦小楠弄回来的小草鱼虽不够吃,煮汤倒不错,他用汤勺舀了,倒背手过去扣到归晓的腕子,将她弄到身前:“尝尝,咸吗?”归晓在两双眼睛注视下,吹吹,去尝了口:“不咸。”
路炎晨喜欢看她吃东西的样子,过去给她烧菜,她吃到高兴都会抽下鼻翼,很满足很惬意地凑过来,油着嘴就去亲他:“给你饭钱。”
……
归晓意犹未尽,将余下的汤水都喝完了:“这汤好鲜。”
路炎晨就着自己右手吸口烟,视线正对上归晓的。香气四溢,也烟味浓郁。
太阳的光透过那一缕缕烟灰色的烟雾,像小时候看得那种露天广场的放映电影,光线从机器里投射出来也是这种光,能看到空气里飞舞的灰尘。明明近看是光和灰尘,投射到几十米外的大屏幕上就成了连贯的故事影像,真是奇妙。
归晓在他看自己的这一刻竟有种错觉,觉得他会在众目睽睽下亲自己……
路炎晨偏过头去将烟雾吐到了窗外,露出了一丝笑。
没多会儿财务室溜达出来个头发高盘,摩丝打得锃亮的中年女人,看眼鱼汤,再去仔细瞅归晓的脸,又携着其中一个小姑娘手里的勺子尝了口:“路晨的手艺真是好,日后老婆可是享福喽。”
这是路炎晨的表舅妈。
他不必深想,就知道自己妈这么“巧”赶来修车厂见到归晓,一定拜这位所赐。
表舅一家算是靠路炎晨家吃饭的穷亲戚。路炎晨记事早,大概三四岁的事到现在还能有印象,比如,第一次他被亲爹揍是三岁多时候,经不住打,擦着鼻血狂哭,表舅妈就在旁边,象征性地拦了下。后来他亲耳听到她劝路妈:“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老公是一辈子的,哪家不打孩子啊。不打还不就成流氓了。”
到他念中学,这女人最爱说的话就是:小时候你爸揍你,我可帮着拦了不少。路晨啊,你可别忘了表舅妈待你的好。
路炎晨对这位上赶着搭话的女人并没给什么好脸色,眼睛里透着七分不耐烦。
对方讪讪,背着手将两个小姑娘叫回到财务室的小铁门外,教训了两句,声音拔得老高,含沙射影地在说路炎晨就是客人多,总弄得这走廊乱哄哄的,害得好好干活的人也都心不定。归晓又不是小孩,听懂这背后的意思,去瞟他。
路炎晨从窗台上抄来一只核桃,啪地撞上柜子角,弄碎了壳,剥去大小不均的一块块皮,将核桃仁塞进她嘴里。归晓含糊吃着,满口的涩和香,探头也捞过一个核桃,学着他砸了下,疼得皱眉:“你怎么弄的?怎么一砸就开了?”
路炎晨看她这模样好笑,又砸开一个,递给她:“悠着点儿,别伤了。”
归晓没接核桃,倒将他手掌翻来倒去的看,手茧倒是有,可也不多。记得小时候家里一个表姐是做狱警的,说是专门练过徒手劈砖:“你是不是也会徒手劈砖啊?”
“没认真练过,不擅长,”他答,“我带过的兵有喜欢这个的,竖着劈一摞,一口气连着也能劈个三四十块。”
……
海东带了淀粉和好酒回来,正瞧见归晓在研究路炎晨的手。他隔着厨房接着走廊的那扇不太干净的小玻璃窗,看这俩,就和当初没差别。
海东一时看得走神,真好啊。真是好。
海东情绪和酒都备好了,直接将一顿饭从晌午吃到了日落。
路炎晨让秦小楠去自己洗漱先睡,招呼厂里几个年轻修车工将喝醉的男人们瓜分了,各自送回自己的村子。他和归晓合力将海东丢去车后座,海东倚着座椅,借大院子里的照明灯光去看归晓,喃喃了句:小姨子,小杉,哎,小杉……
归晓听得心里一颤,闷闷的,权当没听到,替他关了车门。
海东家归晓从没去过,是镇上最远的一个村子,从修车厂过去用了四十多分钟。
迎出来的除了海东妈,还有海剑锋和挺年轻的女孩。海剑锋起先没看到副驾驶座上是归晓,倒是海东醉到不行了,抱着那个年轻女孩时还回头含糊不清地念叨:“小姨子,别走……别走……等哥明天再去找你……”
海剑锋惊讶,借着车前灯的光,辨清是归晓后,傻了半天,到窗边上问:“归晓?还记得我吗?”归晓笑:“废话。”
海剑锋感慨万千:“前两年我在大连呢,听他们说你回来同学聚会,没见到你,还挺遗憾。你那什么……那什么……”那什么半晌也没吐出完整的话来。
海东吼了声:“海剑锋,你可别惦记归晓了,那是你晨哥媳妇。”
海剑锋急着辩解:“什么啊,哥,我这不见着老同学激动吗?”
海东搂住路炎晨的肩:“和你说,我弟弟从初一,初一一开学就看上你媳妇了,可不敢说啊。你媳妇一张照片就在床头上,从毕业摆到现在,白衬衫,红背带裤……”
院儿里气氛变得古怪。
海剑锋猛看到归晓就顾着高兴,也没深想她怎么会在这儿,在路炎晨车上,听海东这一说,只觉得局面不可收拾:“没,别听我哥胡说。”
当初归晓和路炎晨早恋得很小心,知道的没几个人,就连海剑锋都是在归晓初中毕业后听说的,那时也见不到归晓了。后来又听说俩人分手——
没想到,万万没想到,这么久过去竟又在一块了。他这心情起伏太大,一时不晓得如何掩饰这尴尬,粗糙的男人脸上竟袭上一抹红:“没想到,你最后还是跟晨哥了。真好啊,这都能再回来,真不容易。”
归晓余光里是路炎晨,对海剑锋笑笑,算是递了个台阶。
这种事,归晓不是没碰到过。
前几年高中同学聚会,大家还在饭桌上互相揭穿,谁谁暗恋谁,在宿舍熄灯后,狼嚎什么名字。暗恋的人大大方方自嘲一笑,被暗恋的也顺水推舟惊呼着“原来你暗恋我,怎么不早说呢?早说说不定就成了啊。”
众人再报以哄笑,都是对青春期的回忆和怀念,谁也没想如何。
路炎晨手指勾着车钥匙到海剑锋身后,捋他的后脑勺:“明天把照片送过来。”
海剑锋脸更红了,彻底憋红了:“没,晨哥你别误会,早不摆着了……”二十八的一个大男人被自己堂哥的酒后真言逼到这份上也是倒了血霉,海剑锋最后一咬牙,算了,现在就去拿吧,反正他家就在隔壁。
最后,照片真送回来了。
场面极诡异。
归晓弄得像自己偷情似的,接过海剑锋递来的装着她照片的相框。真是初中的她,是夏天,短袖衬衫,细长带子的红色背带裤。
车开离村子,土路颠簸,光线不好,她还在仔细看手里的相片,摸了摸里边自己的脸。那时真小啊,脸小也尖,再翻下镜子看现在的自己。远不及年少时。
“他怎么有你照片?”
归晓摇头:“不知道,好像这照片是老师照的。可能他和老师要的吧……”
去合唱团比赛路上?好像是。
迎面开来一辆卡车,骤然的灯光让路炎晨直觉眯起那双眼:“还挺有心。”
她识相地将相框倒扣在腿上,不敢看了。
车道左侧是运河,右边望出去是大片农田。
这夜里的天是墨青色的,透着冷。
田地里铺着白色塑料薄膜,隔没多远就有砖头或是黑色铁棍压着,无边无际的白,一望望出去老远,隐约能见到遥遥的一排树影之后还有。归晓刚认识孟小杉和海东时,骑车玩时路过这里,还问过铺塑料布是干什么的,海东说是为了增温保水、提高土壤肥力。
“我听海东叫孟小杉名字,特别心酸,怕他忘不掉孟小杉,”归晓心里有些闷,“可看到他有女朋友了也心酸,他怎么就真把孟小杉给放下了呢?”
这种想法对海东很不公平,归晓都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
路炎晨报以沉默。
男人之间的友谊和女人完全不同。对于海东的感情生活,他只在某年的电话里和路炎晨含糊带过一句“孟小杉跟秦枫结婚了”,就再没说别的。路炎晨也没再多问,这就像他和归晓分手也从没对海东交待,海东还是从孟小杉那听说的一样。
所以在路炎晨眼里,海东都有女朋友了,这事儿当然就过去了。
但看归晓的样子应该从孟小杉那听到挺多细枝末节的女人心事,信息太不对等,他就也不好发表任何看法。
“如果在二连浩特我没丢车,没找你帮忙,是不是我们就不会在一块了?”归晓想想,觉得很伤感,“会不会你就和赵敏姗结婚了?”
路炎晨久久没有开口。
女孩的心思他不懂,但他懂归晓,她小心思多,从小就爱东想西想,漫无边际。倘若不在一开始有苗头时控制住,到最后一定泛滥成洪。
路炎晨将安全带解开:“去后边说。”
归晓还在伤感着,被他突然这么一截断……她又不是小孩,不懂这些。
过去坐在他自行车前横梁上,依偎在这运河边的寒风里亲亲我我的事不是没做过。可那时单纯,最多就是接吻,现在——
等她撞上车门,门自动落了锁。
车内昏暗,仪表盘泛出漂亮的蓝光荧光,电台的声音被他早调到最小,费力气去听才能听得清是访谈节目。他身上的气息像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脸近前,将将要挨上的距离:“你要不去二连浩特,我也不会回北京。懂了吗?”
他就是为了她回来的,没别的原因。
如果没有归晓,他大可以直接留在二连浩特,等赵家憋不住了自然会要退婚。可他不能拖,拖不起,人生苦短,他拖得都是自己和归晓的时间。从开口让她帮秦小楠找学校就抱着想要重新开始的念头,在二连浩特机场看她牵着小孩走进安检口,他就知道,这么多年对她的感情没减过半分。
本想解决一切,让归晓毫无察觉地重新和自己开始,可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那天她问他,你是不是要结婚了?当时什么都没解决,他不能骗她说没有。
对她,他从未说过一个字的谎话。
借着月光,归晓能看到他短短的头发茬,清晰的五官,再往下,就是衬衫领口了。
她轻动了动唇,也对他小声交待了实话:“其实我这次去二连浩特,就算不丢车也会找你。两年前我就和黄婷要了你的电话……”因为想见他,哪怕死皮赖脸见一面也好。
路炎晨盯着她的眼睛。
归晓又轻声说:“你的号码,我都能倒着背了。”
路炎晨一句话都没说低俯下头,他的舌头从她唇间越过去,去找她的。掌心在她长发下柔软细腻的皮肤上摩挲着,亲到后边,他将她的舌头带出来,在空气里吮着,凉飕飕的空气让感知被无限放大。
她隐隐能看到,两人是如何吮吻的动作。
车外的风声很大,却和草原上的截然不同。深夜草原的风让你听到的是辽阔和苍凉,而这里,再大的风都会被困在一排排高耸的杨树间,回旋着,打出沉闷的风哨,像在困着你,将年少的路晨重新绑回这深冬的运河畔,绑在她身边。
归晓穿得羊绒衫是在领口交叉系带的,他上午解开过一次,此时倒是轻车熟路。三十出头的男人了,对着心爱的姑娘还像是个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上午稍稍窥探过她身体的某部分,就会想,想试,想要,要她每部分都成为自己的。
吻得不可收拾,他不自觉地用拇指去揉按搓弄她毛衣下、内衣里那一点嫣红,他暗影沉沉的眼去看她所有的细微表情,归晓被他隔着衣服弄得背脊发麻,洇润的唇微张开:“别弄,难受……”
他自喉咙口压出笑来,沙沙的:“别弄什么?”
归晓噌地脸红了,听到自己的心怦怦撞着胸膛,不一样了,曾经十几岁的少年,如今都过了而立之年,那眼底浮上来的情欲是那么直白诱人,像个无底漩涡拽着她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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