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准备
前面一章做了一点小小的修改,大意是把练体术,改成了淬体术,设定上稍微有点不同,看过的朋友如果介意,可以倒车回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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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个好天气,望子山没有太多的浓雾,温暖的阳光早早地就洒落大地。
巫俊穿上运动服、运动鞋,来到空旷的院子里,准备试试淬体术。
和宙息术一样,识海出现一个人体模特儿,这次模特儿不是躺着的,而是以立正的姿势站着。
而且看它那标准的站姿,巫俊就感到一股肃然的气息。
他估计这次要动真格了。
淬炼身体,只从名字就可知一二,自然是让身体接受最大强度的锻炼,筋骨千锤成铁,肌肉百炼成钢。
于是他凝神屏息,密切地注视着识海中的模特儿。
“开始。”
随他意念一动,识海中瞬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过变的不是模特儿,而是整个识海仿佛透进了千万缕金色阳光。
看着这画面的改变,巫俊心道这特效至少要两块钱。
不过这模特儿为什么不动呢?
他细细用意识去感受,也没有发现宙息术那种类似的震动。
“系统,这又是怎么回事,你这模特儿坏了?”
“宿主请注意,淬体术第一层,是吸取阳光,来淬炼宿主的身体。”
吸取阳光……?
我穿了运动服、运动鞋,做好了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心理准备,还立正了,你居然让我晒太阳?
你当是在玩植物大战僵尸吗?
这特么比那宙息术还要简单啊,宙息术至少还要震动一下。
“系统,你就只有这种佛系技能吗?”
“宿主请注意,能最快达到修炼目的的技能,才是最好的技能。”
巫俊:……这么说也有理,但晒晒太阳就能修炼这种事,怎么想都太轻松了,根本没有成就感好不好?
“宿主不要小看淬体术第一层的修炼方式,根据本系统的计算,这一层要求宿主至少吸取……一百个小时的阳光,才能达到修炼目的。”
一百个小时,还是很简单好不好?
系统:“……这说明宿主天赋异禀。”
还能说什么呢,搬个椅子晒太阳吧。
别说今天的太阳晒起来感觉是有点不一样。
以前坐在太阳底下,不外就是觉得皮肤暖暖的,可今天这股暖意好像被收集起来,然后被流动不息的血液带去了全身每个地方。
暖暖的感觉很舒服,但也让他感到口渴,好像身体变成了一块海绵,被一股力量轻轻挤压,多余的水分都被挤了出来,让身体变得更为凝实,有一种被消肿的感觉。
他还发现,手臂上因为割草,被晒得有点黝黑的皮肤,好像也变白了,变细腻了。
看来这个淬体术效果还是挺立竿见影,不知道最后能把身体淬炼到什么程度。
一边感受着身体的变化,巫俊一边在网上查询附近的旅游景点。
系统要求两百公里之外,也正和他的意思,第一次出门他也不想走太远。
而且坐火车、飞机直达景点,然后自拍、吃饭、走人这样的旅游节奏,在他看来根本就不是旅游,那就是去发朋友圈的。
当然这和大家太忙也有关系,但他不一样啊,他有的是时间。
所以他觉得不光要领略名山大川的风采,还要去体验沿途的人文风情。
比如吃吃正宗的美食,买点正宗的土特产,看看当地美少女,对吧,最好能发展一段纯洁的友谊,这样才能算是一个完整旅程。
而要享受这样的慢节奏旅游,最理想的出行方式就是自驾游了。
那就愉快地决定了,骑上电瓶车,带上大黑和茉莉,来一次说走就走的自驾游。
不过蜀地能旅游的地方太多了,他一时也难以抉择。
那问问罗斌吧,这家伙以前经常出去玩,估计能给点主意。
罗斌的第一反应就是:“你买车了?”
“没啊。”
“那你怎么游啊?”
“骑电瓶车不算自驾游吗?”
罗斌:“……我感受到了深深的震撼,请接受我的膝盖!”
最后罗斌推荐了几个地方,都是什么湖,什么古镇,可能他觉得巫俊的电瓶车去这些地方比较方便。
“我再看看吧,”巫俊对这些地方不是很满意,便回到,“对了,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能不能经常抽空来我家看看。”
虽然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风水石没有经过他授权,别人拿去了也没用,但那都是他一刀一刀刻出来的,被偷了也怪可惜的。
“没问题,小事。”然后他发了几张名片过来,“几个同学,你愿意加就加,不过蒋雨桐你一定要加上,否则她要跟我急的。”
巫俊随手点开蒋雨桐的名片,个人相册的头几张照片,便是几座白雪皑皑的山峰。
他点进相册,看到她还给这些雪峰配了文字:梅里雪山,好想再去一次!
更多的照片就看不到了,不过雪山倒是给了巫俊一点灵感。
那就去虎牙大峡谷吧,据说那里的冰雪世界很美,距离也不算远,而且正好能带茉莉去感受一下。
阿拉斯加犬是最古老的极地雪橇犬,酷寒和白雪,已经深深地烙印在它们的血液里。只有在这种极端的天气,以及皑皑白雪里,阿拉斯加犬的天性才能得到彻底的释放。
他不想让茉莉像他小时候那样,只能通过看电视去了解外面的世界,再说它现在还不会看电视。
不光如此,岷山连绵不断的丘陵,和几近原始的生态环境,还有充满少数民族风情的村落,也让他非常期待。
如果天气条件允许,说不定还能去看看岷山的十座主峰,据说有大熊猫出没哦。
定好了地方,那就不再拖沓了,马上准备。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
换洗衣服、现金、充电宝,最多再来个小帐篷,基本就能满足他的需求了。
最后他想了想,还是把天师马甲和天师遮阳帽塞进了包里。怎么也是冠上了天师的名号,估计能有点用处。
至于什么野外求生物品,他觉得真没什么必要。带上几十个平安符,地狱火山他都敢走一趟,何况只是个冰雪峡谷。
再加上他现在身体素质异于常人,一些对普通人来说的险地,对他来说都不是问题。
所以他只带了个打火石,买了一些巧克力,装在马甲的六个口袋里,再带上一把匕首和不锈钢饭盒,这样就算在大山里过几天,也没有问题了。
一切准备妥当,他便骑着电瓶车,带上大黑和茉莉出发了。
第一站,去前面农家乐,吃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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