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江湖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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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如果有可能,哈里斯真的不想找谭震借钱,那是很丢脸的事情。
而且他也知道像谭震这样的中国公派留学生生活普遍比较拮据,每个月也就50美元的生活补贴。
500美元可是谭震十个月的生活补贴,要从他这里拿500美元,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可是没办法,床上的那个女人还在那里等着呢,不给钱,到时候出丑的肯定是他。
“500美元,你可真想的出来!说吧,哈里斯,到底是怎么回事?”
谭震看着哈里斯讨好的表情,有些哭笑不得。
也幸亏谭震不是一般人,要不然这500美元打死他也拿不出来。
在哈里斯尴尬的叙述中,谭震才知道了事情的缘由。
原来这哈里斯去酒吧浪,看上了酒吧的一位女招待。
或许是喝大了,他跟那位女招待开起了玩笑,说要是陪他一晚就给女招待500美元的小费。
女招待一听就上了心,直接就跟着他回来了。
一觉醒来,哈里斯才发觉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这下他可是彻底抓瞎了,要知道500美元可不是小数目,哈里斯每个月的零花钱也就不到1千美元,他就是一个月光族,现在一下子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可是他也知道,他要是不给,那位酒吧的女招待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
这些酒吧的女招待都或多或少都跟黑社会有牵连。
到时候电话一摇,那些古惑仔跑到学校来要账,那他到时候也没脸在哥伦比亚大学混了,学校肯定会要他滚蛋。
所以这也是他舔着脸来求谭震的原因,实在是被逼的没法了。
谭震又好气又好笑,不过他还是捏着鼻子从自己口袋里面,其实是空间里面,掏出500美元递给了哈里斯。
怎么说也是同学一场,这点忙还是要帮的。
“谢谢!麦克,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哈里斯接过谭震的500美元,感激的不得了。
“嗨…拿着钱赶紧滚蛋吧!”
哈里斯把钱甩到那个女人身上,催促她赶紧离开。
拿到了钱,那个女人这才从床上赤身站了起来,开始穿起了衣服。
这女人似乎丝毫不介意有两个男人在一旁看着,她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还冲着谭震抛着媚眼,显然还想着再捞上一笔。
穿好衣服,她居然还走到谭震的床前,企图撩拨他。
“嗨…中国人,需要来一发吗?”
“No…No…”。
谭震赶紧摇了摇头,他对这种大路货可没兴趣。
“该死的!快走吧,麦克看不上你的!”
哈里斯知道谭震的心思,直接将女人推出了门外。
这女人显得有些遗憾,扭着大屁股离开了。
解决了这个大麻烦,哈里斯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眼珠一转,走到谭震的床前,谄媚的说道:
“麦克,为了感谢你的帮助,今晚我决定带你去一家华人开的酒吧,那里有很多亚洲留学生在那里打工,你一定能在那里找到你想要的”。
谭震没想到那个酒吧的女招待刚走,哈里斯又有了新的想法。
他翻了一个白眼,嘲讽道:“哈里斯先生,请问你还有钱吗?你可是刚借了我500美元…”。
哈里斯显然一点没有把谭震的债务放在心上,也没有还钱的觉悟,他舔着脸又走到谭震身边,说道:
“麦克,我的好兄弟,要不你再借我500美元,我下个月一起还你”。
“你可拉倒吧,当我是冤大头呢?”
谭震嫌弃的推开了哈里斯,钻进了被窝。
不过在他心里,对去华人开的酒吧却是充满了期待。
他知道华人开的酒吧里面肯定有华人留学生打工,他很想去看看八十年代华人留学生的工作场景。
其实在米国,大学期间去酒吧打工是很多大学生都有过的经历,没有某些人想的那么不堪。
之所以大学生喜欢去酒吧打工,就是因为在酒吧打工一般都会有额外的小费收入,而且这个收入还不少。
当然,作为普通的服务员,小费一般是不多的,一般客人也就给个一两美元而已。
小费最多的是那些陪酒的女侍者,她们的小费往往超过她们的薪酬。
而且如果你愿意跟客人出去,得到的小费会更多,就像哈里斯带回来的那个女侍者一样。
德克萨斯的牛仔不是白叫的,再一次夜幕降临的时候,哈里斯又激情满满的出发了。
这一次,他带上了谭震。
说实话,如果不是哈里斯说去的那个酒吧是华人开的,还有很多华人留学生在那里打工,谭震是不会去的。
谭震就是想去看看,八十年代的国内留学生在米国打工的环境。
那部曾经在国内轰动一时的《燕京人在纽约》的电视连续剧,里面有一句话让他至今记忆犹新。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
就在谭震和哈里斯坐着车去42街区的时候,在42街区一家酒吧里面,一个身材娇小的中国女孩正躲在酒吧的厕所里面哭泣。
她叫林晓玉,来自中国的燕京,是去年来到纽约的留学生。
不过她和谭震不一样,她是自费留学生,所有的费用都需要自己掏。
为了出国,她父母甚至把自己的棺材本都给她换成了绿油油的美钞。
可以说,为了能让她出国,现在老家已是家徒四壁。
原本以为,到了米国,可以一边上学一边打工。
到时候不但可以拿到理想学位,还能赚上一笔美钞,何乐而不为呢。
而且在那个年代,“海归”可是大熊猫一样的宝贝,即便是回国找工作,也是比较容易的。
都说居京城,大不易,何况是在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
到了这里,才知道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按照米国法律规定,外国留学生是不允许留学期间在米国打工的,只允许在学校勤工俭学,一旦发现打黑工,将会被驱逐出境。
可是在学校,勤工俭学的岗位本来就少,米国本土学生都不够,何况外国留学生。
可是在纽约这样的高消费城市,光靠家里的支持是很难维持下去的。
父母在供养了她一个学期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以后,再也无力支撑下去了,就差卖血换钱了。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必须靠自己去挣,不然就有可能流落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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