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遁去的一
李谦的脑子,其实还是有些木木的,或者干脆说他现在有些懒洋洋的,所以反应就比平常要慢了好几拍,看上去有点傻乎乎的。
不过寥寥似乎特别喜欢看他这副傻乎乎的模样,就笑嘻嘻地盯着他一个劲儿的看,等李谦默不吭声地到沙发上坐下,她还特意靠着坐过来,拿胳膊肘碰碰李谦,“喂,自己跑出去玩了那么长时间,爽不爽?老实交代,路上有艳遇没有?”
李谦木木地摇摇头,片刻之后,他揉揉眼睛,说:“捡了一只猫,喂了几天食儿。”
顿了顿,他又说:“我在陕北发现了一个女孩,是个好苗子,那高音,不唱民歌真是可惜了,当时就特别想给她写歌……唔,当然了,没你漂亮,所以我决定不给她写歌了。”
廖辽听得哈哈大笑。
然后,她就扒拉着拉李谦起来,推他,“先去洗脸刷牙去,我都闻见你口臭了,下午刚给你买的新牙刷,赶紧的!”
李谦不由自主地被推进洗手间,廖辽顺手帮他挤好了牙膏,李谦接过来刷牙,但刚刷了两下,他愣愣回头,带着满嘴的白沫子,呜咽不清地问:“我有口臭?”
廖辽白他一眼,“你没口臭,你有口香……刷牙!”
刷完牙洗完脸,他就又精神了不少,虽然看上去表情还是木木的,但至少眼神开始逐渐灵活起来,回到沙发上坐了片刻,他耳朵里听着廖辽的钢琴,扭头看到齐洁和黄文娟还在厨房里忙活着,就突然扭头问廖辽,“装修的怎么样了?”
廖辽闻言停了琴,扭过头来,做出一副特夸张特夸张的惊讶的表情,“您老人家还知道这边有事儿在忙着啊?还知道那是你的工作室?你自己一个人跑出去一玩就是三四十天,留下我们几个女孩子在家里给你跑腿当奴才。你还有没有人性啊你!”
李谦揉揉鼻子,正想说话,肚子却突然就咕噜噜地响起来。
那动静,大到了廖辽坐在那边的钢琴边都听得一清二楚。
廖辽的神情突然就为之一变。略带着点儿心疼地看看李谦,嘴里边虽然还是忍不住埋怨,口气却突然温柔了下来,“你说你,要出去玩就出去玩。可也不带这样的呀,你看你都晒成什么样了?跟个非洲难民似的!”
说话间,她走过来,到一边的单座沙发上坐下,说:“工作室那边的装修,小洁全程盯着呢,我也隔三岔五就过去瞧着,咱找的又是家大公司,你就放心吧!”
顿了顿,她说:“按照人家给的进度表。大概九月中旬,肯定能完成!最近几天,我跟小洁正到处跑着看办公家具呢!你不知道,卖家具的地方,那个味大呀,冲!”
“对了,恭喜你,你那脆弱到极点的资金链暂时不用担心会断掉了,前天老陈给我打电话,说是这两天就准备把《涛声依旧》前面三百万张的分成都给你算清了。打过来。有了这一笔,就又够工作室花一阵子了。”
李谦有点惊讶,“过三百万张了?”
廖辽撇嘴,“实际上估计过了。但统计数据出来的哪有那么快?老陈这是算着你快回来上学了,所以赶着拍你马屁呗!他,哼,精着呢!这是在催你呢!”
李谦想了想,点点头。片刻之后,他说:“回头让齐姐给陈总回个电话。就说我回来了,但是还有十来天就要开学,我想回家陪爸妈再住几天,等我开学后吧,答应他的事儿,开学后我第一个办,绝对不耽误他的事儿。唔,对了,回头还要让他们辛苦一下,把你们公司那几位歌手以前的作品尽量整理出来,给我一份,我先听一下,才好按照风格不同给他们歌。”
廖辽笑着努努嘴,怕李谦不明白,还特意指了指茶几底下,李谦一低头,顺着她的手指,就看到了一个大盒子,这时廖辽说:“早多少天就给你预备好了送过来啦!他呀,比你着急多了,就跟生怕你赖账似的!”
李谦闻言不由失笑。
想了想,他说:“那好吧,明天我去你们公司,直接听他们现场唱一下吧,听他们唱一下,然后就说回来给他们写歌,算是先给他们吃个定心丸!”
…… ……
为了等李谦,三个女孩都没吃晚饭。
饭菜上桌,黄文娟还拿了一瓶红酒过来,但李谦摆手不喝,齐洁和廖辽也就都不喝,她又只好原样放回去。
然后,嗯,为了庆祝李谦终于活着回来,且晒得那么非洲色儿,大家一起大快朵颐。
不得不说,齐洁的手艺居然大有长进。
李谦一边吃一边夸,廖辽就忍不住吐槽,“她为了讨好自己的老板,都快不要节操了,见天的缠着我们家的保姆阿姨,非要跟着人家学做菜,浪费了不知道多少材料才做到今天这样……得,马屁还真让你拍对了,看来你们老板的确好这一口!”
面对挑衅,齐洁就一句话回应,“吃你的!”
到最后,四个人都吃撑了。
黄文娟比较命苦,吃过饭就赶紧忙着收拾,齐洁多少还跟着搭把手,廖辽就是一贯的懒惰成性,从小到大坚决不肯靠近厨房,所以就负责冲了一壶茶,跟李谦喝着茶闲聊。
那边齐洁和黄文娟收拾完了厨房,也都过来坐下,大家一起听李谦讲这一个多月的旅途经历——蒙古的长调啊,马头琴啊,陕北的民歌啊,某某一个老农民一把破锣嗓子唱得人肝肠寸断啊,汉中府的醪糟醇厚甘美啊,三秦之地民风彪悍啊,莫高窟的飞天画像啊,青海湖边有湖鸥啊之类的,等等等等。
虽然李谦最远也就是到了青海湖和敦煌莫高窟,但这一个多月的旅程要真说起来,还真是一天一夜说不完,偏几个女孩子还都听得津津有味,到最后听说李谦还特意买了几把马头琴回来,又听说他学会了一点,廖辽立马就要了车钥匙,开门去拿了马头琴回来。
老俗话叫一通百通,整天玩音乐和乐器的人,哪怕是原本不熟悉的乐器,要上手肯定也比普通人容易许多,虽然距离精通和擅长还差得远,但实话说,就学过几天的李谦拉起马头琴来,倒还真是像模像样、有声有色。
如果不是考虑到夜色已深,廖辽真想当场让他来一段蒙古长调。
不过聊到最后,一直都面带微笑地听着的齐洁却突然开口来了一句,“那……你这趟出去要找的东西,找到了吗?”
听到这个问题,就连廖辽都安静下来,认真地看着李谦。
走之前,李谦跟齐洁提过一嘴,廖辽从齐洁口中也听说过了,所以,她们都知道李谦这趟出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那就是,声音。
这个世界上,没有全能的歌手,廖辽和甄贞已经很厉害、很逆天了,但她们也有很多歌是必须自认唱不好的,比如陕北民歌,廖辽的嗓子就很难唱出那种通透和嘹亮的味道来,她顶天了能做到百转千回。
但是,才刚二十出头的廖辽,却已经有了独属于她自己的唱法、独属于她自己的那道声线,甚至于……对于一个流行歌手来说,如果你要求的没有那么苛刻的话,她基本上已经可以算是全方位无死角可以通杀一切题材的那个级别了。
所以,她红了。
就算是没有李谦,一旦有了合适的机会、合适的作品,她也会立刻就红起来。
但她那个,说起来气人,真的跟勤奋神马的,挨不上多大的边儿,她那个纯粹就是天赋过人,这一点绝对是羡慕也没用的。
李谦的嗓音条件,其实也相当好,音域虽然并不算变态级别的宽,但也已经足够他轻松地在多个音域自如地挥洒了,而且基本上每个音域的声音,都有一些独特的味道。但是,如果仅仅如此,实话说,他还是继续做一个幕后的制作人比较好,因为截止到离开顺天府外出采风之前,他的嗓音,还缺乏了一点直接击穿人心的力量。
准确的说,是他还没找到最适合自己使用的那一抹声线。
要找到那抹声线,说容易很容易,说难,也很难。
感情到位了,感觉到位了,你不用找,自然而然它就出来了,自然而然的,你的声音唱出歌来,就是能打动人。
但有很多明明嗓音条件啊、歌唱天赋啊什么的都不错的歌手,却偏偏终其一生都找不到那样一抹独特的声线,所以,他一辈子唱得那么好,感情那么充沛,但就是红不了,就是无法给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所以,李谦这趟出去,采风和学习是一方面,了解市场也是一个方面,但其实那些都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就是,他想要尽快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抹独特的声线。
那么,如果将来一辈子都不准备自己发唱片还好,如果想发唱片,那么,李谦肯定就要开始提前做一些准备工作了——虽然事实上一直到现在,他还并没有准备要自己站到前台去唱歌、去发唱片,他要去寻找自己声音中最独特的那一抹特质,纯粹就是因为喜欢唱歌,想让自己唱得更好而已。
这个时候,面对大家期待的目光,他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似乎找到了,但我总觉得还差一点儿,不过……估计不远了。嗯,如果是武侠小说的话,我现在就缺最后那一点突破,我需要找到自己的那个遁去的一。”
“遁去的衣?”
三个女孩都是一脸茫然。
***
第二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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