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五章 开始总攻
……
很快,远处亮起了红点,这时候,我们也和毕须博须带领的大部队拉远了距离。
好再毕须博须这家伙胆子太小,不想冒险追击,不然它率领沉沦魔死咬着我们不放的话,也能给我们造成不少的麻烦。
所以,当一队队沉沦魔狩猎队伍赶回来的时候,我们正好从它们之间的缝隙之中,轻松的穿了出去,斩杀掉几十个穷追不舍的沉沦魔以后,就消失在了暴躁如雷却又无可奈何的毕须博须的视线之中。
等我们找到合适的地方驻营,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云层上面隐约传来滚滚的雷鸣声,看样子,今夜的天气,会比昨夜还要恶劣上几分。
天气的恶劣,让我们升起了一丝燃眉之急,但却丝毫影响不了现在的爽快之情。十三个冒险者,面对数千沉沦魔,还能够屹立不败,甚至稍稍压制,那种战斗场面,说白了,就像割草游戏一样,当然技术性肯定要强上很多。
“这一仗打的爽呀。”
里肯拿出不怎么常喝的酒,灌了一口,呼着酒气大声说道。
不怎么常喝,不是因为里肯不喜欢喝酒,只是因为他是冒险队长,有着指挥队员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责任,队伍里任何人都能喝醉,惟独他不能。
所以,里肯最后才将酒壶扔到角落里,只是如今实在是高兴,才拿出来喝上一口。
其他人围着篝火,各自手里都握着一瓶生命药水,虽然爽快,但是这场战斗绝对不轻松,超过半数的人生命值都掉到了二分之一左右,用我的话来说,这已经相当于亮起了黄色警报。
亚马逊和刺客,还有两个巫师,受到的伤害要小一些,但也受到了不少的攻击,毕竟是面对数千沉沦魔呀,动作再怎么灵敏,保护再怎么周全,也难免会挨上一些乱刀。
如果这场战斗继续打下去,就算那些狩猎队伍没有回来,我们的体力也肯定不能支撑到将这数千沉沦魔全部杀光。
当然,想要杀毕须博须也无需一定要将它周围的沉沦魔全杀光,就如同刺客要取敌方将领的首级,难道要先将对方手下数十万士兵全都杀光才行?这是一样的道理。
我看了看发话的里肯,他身上挨了不少小片刀,魁梧的铠甲上血迹斑斑,却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先喝上一瓶治疗药水,以加速伤口的愈合,而是宛如那些狗血诗人一般,对着篝火夜色,摇头晃脑的独自小酌着。
可惜,现在不是夏天,不然草原上的晴朗夜空,抬起头,那种仿佛能让人灵魂出窍一般的广阔美丽的星河,或许还真能让里肯诗兴大发,给他的肯德基队伍唱上一首不怎么让人期待的诗歌什么的。
作为一名圣骑士,同时也是队长,其实这场战斗,最辛苦的不是其他人,就是他,简单点来说,他不但必须要像其他人一样,战斗,配合,还必须拥有相当的视野,能操纵整个大局,敌人有什么动静,队伍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退,往哪个方向进退,进退的时候,遇到特殊情况或者突发状况的时候,又该用什么光环最合适,等等之类的。
这些都能做到的,才能算得上是一名出色的队长和圣骑士,实力还是其次,而如果实力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甚至整个队伍第一,那么由这样一个圣骑士率领的队伍,绝对能成为数一数二的顶尖冒险者小队。
可以说,如果一个冒险小队的队长是圣骑士,那么这个队伍的总体实力,是平庸冒险小队,还是顶级冒险小队,完全就可以从身为队长的圣骑士身上观察出来。
这一点,里肯做的很好,好的让我钦佩和羡慕,这些的一切,都是我,甚至是卡洛斯他们,我们这些独行侠,所严重缺乏的东西。
当然,也不是说其他非圣骑士作为队长的冒险队伍就如何,比如说巫师汉斯率领的汉巴格小队,就丝毫不逊色于里肯的肯德基小队,刚刚那场战斗中,除了表现出强大的实力以外,汉斯没有展现出自己的领导才能,也是因为默认了里肯这个暂时队长,不然,一个队伍存在两个队长,那可是相当要命的。
一瓶生命药剂喝下去,再加上个个都是实力强大,装备精良的好手,本身的恢复力也不慢,只是片刻之间,众人都开始活动起筋骨,凝固的大小伤疤开始脱落,重新露出健康的肌肤。
只要不死,冒险者就不会畏惧任何形式的伤害,这一点,还真应该感谢上帝设定的仁慈法则。
“我想也差不多了吧。”
汉斯看看天色,轻轻呼出一口白气,现在的温度已经接近零度了,夜晚还会更冷,湿度较大,冒险者的帐篷,大多都是牺牲在这种该死的天气之中的。
“是呀,看来暴风雪会比预计的,早上一两天到来,这也就没有办法了。”
里肯终于将酒壶塞了回去,端起一碗刚刚勺起来的肉汤,粗眉微微的蹙了起来。
商量了一会之后,大家都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再次度过一个冷风凄凄的夜晚。
等第二天我早上醒来,瑟瑟发抖的从帐篷里钻出一个脑袋,迎着刺骨冷风,发现大部分人都已经穿着整齐的坐在那里了。
“哦,阿尔萨斯老弟,你醒了么?再休息一会也没关系,德丝她们刚刚传来消息,毕须博须的营地里没有出现什么动静,看来是昨天那场战斗,打的太狠了一点,让这家伙更警惕了。”
先发现我的脑袋的汉斯,打着招呼说道。
原来亚马逊姐妹,刺客格里斯和汉娜,都已经出发前去侦察了,这样一算,就不是大部分人,而是自己最后一个起床了。
在心里稍稍汗上一个,我连忙整理好一切,和其他人一起围在篝火旁边,一边闲聊着,一边等待对面的消息。
结果这一等,就是一整天过去,毕须博须的营地没有丝毫动静,看来,这可怜的家伙,真的是被昨天那场战斗给吓怕了。
不过这样也好,因为暴风雪大概会在三天以后到来,我们已经决定,一下次就是真正的总攻了,毕须博须拖的越久,只要不超过暴风雪来的时间,那就对我们越有利。
“明天吧,虽然后天对我们最有利,而大后天又危险了一些,我们应该相信毕须博须的肚子。”
乌鸦嘴里肯,在睡前发表了以下一番猜测,第二天,我们的尼特之王毕须博须童鞋,就真的疑似和里肯有奸情一般,开始行动起来了。
“看,我说的没错吧。”
趴伏在山坡上,看着一队队狩猎队伍远去,里肯如是得意的朝我们勾了勾嘴角。
“这种常识性判断就不要拿出来丢人了,你要能猜出毕须博须会留下多少沉沦魔在营地,那才叫水平呢。”
一旁的汉斯看不过眼了,立刻冷言冷语的讽刺起来,不过最近里肯的脸皮有加厚趋势,这种小程度的攻击,被他完全无视掉了。
估计了一下时间以后,里肯收起了脸上轻松的表情,目光紧紧盯着下面的营地。
“大概4000左右,还是昨天的数量,不过士气似乎更低了一点。“汉斯眯着眼睛,小心翼翼的说道。
真正要在四千多沉沦魔的包围中,取下毕须博须的首级呀,而不是以前的详攻,这种活,即使对于身为顶级冒险小队队长的汉斯,也是一件十分刺激的事情。
因为以前完全没有过这种战斗经验,除了沉沦魔这种弱小的怪物以外,想要在其他数千只怪物面前干掉一只小BOSS,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在之前,汉斯已经做了大量的计算和假设,但是面对未知,还是会产生一种恐惧,当然,随之而来的还有挑战自我的激情。
经验?打过之后不就有了么。
“最后,大家检查一下装备,看有没有弄错什么。”
虽然对于冒险者来说,这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但里肯还是惯例的啰嗦上一句,我们也不嫌麻烦的再次检查了一遍身上的装备。
嗯,抗物理,抗火焰,全都在身上穿着呢,总体高达700+的物理防御,再弄个反抗光环的话,轻松达到1400点,再加上152%抗火,穿上这一身装备后,我怀疑毕须博须攻击自己,会不会是强制扣血,毕竟是最弱鸡的小BOSS嘛。
关于物理防御方面,其实还有一些隐藏的设定,防御分四个等级,人物本身的基础防御为第一级,最为重要,而且影响到后面三个级别的防御的发挥,这也是为什么体质高的圣骑士和野蛮人皮那么硬的道理。
第二级防御,则是装备的基础防御,注意,是基础防御,指的是白板装备状态的,不包括属性加成在内的基础防御,这就决定了一件装备的品级高低,对冒险者的影响十分大。
第三级则是装备属性加成的防御了,大多数金色装备都有个+60%以上的防御加强的属性,暗金装备则是100%以上。
最后一级防御,才是技能加成的防御,大概也是上帝这家伙,考虑到了队伍的合理性。
比如说,你一个四人冒险小队,只有一个圣骑士,拥有能加成100%的反抗光环,而另外一个四人小队,有圣骑士有野蛮人,圣骑士拥有+100%防御的反抗光环,野蛮人也有+100%防御的大叫技能。
如果不在防御上做一些隐藏限制的话,岂不是两个队伍相比,同样人数的第二个队伍要比第一个队伍的防御,要高上一倍?
那还比个鸟!这样的话,圣骑士和野蛮人,哪个队伍若是敢缺上任何一个,岂不是都等于是废柴?个人实力再强大也有限,毕竟对方只要多一个人,所有人就能轻轻松松拥有高上一倍的防御力。
不过,这些规则还真麻烦呢,上帝真是个蛋疼的家伙,早预料到这样的话,当初设定反抗光环的时候,不要一时鸡动,非要弄个三位数的百分比防御加成,如果技能效果仅仅加成10%-40%防御左右,不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了么?
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上帝应该是个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的,闲着无聊蛋疼的家伙。
当然,也不能否认这样的设定,虽然将简单的事情麻烦和复杂化了,但还是有着一定的道理,防御分级的规则,虽然麻烦了点,但是可以将近战职业和法系职业之间,自身的特点凸显出来,不会因为装备和技能,而出现比圣骑士防御还要高的BT法师。。
注:这是指普遍的情况,少数特殊的例子,比如一个强大的法师,依靠更好的装备和对防御技能的研究改良,而使得防御胜于同等级的普通圣骑士,也是有可能的。
装备检查完毕,大家各自朝里肯点头示意。
“阿尔萨斯老弟。”里肯突然对我说道。
“等会你召唤出一只狂狼,不用多,只要一只就行了,死了可以再召唤,太多容易乱阵脚,狂狼的具体行动,你自由指挥,目的是吸引沉沦魔的火力,哪怕能给大家分担一点攻击也好。”
“好的,我知道了。”
表面点头,我心里却暗自翻着白眼,你这死乌鸦嘴,竟然想让我家小雪它们当炮灰,你才死呢,你死了我的鬼狼都不会死。
只不过,里肯这种决策也是常识范围之内,只不过是我的鬼狼有点特殊罢了,所以我也只能将这些狠话在心里发泄一通。
“差不多了……”
里肯的锐利目光,透过草丛远远的落到毕须博须身上,死死盯着,仿佛要用目光将其刺穿一样。
“开始……行动!!”
声音一落,十三道身影顿时从坡上一跃而起,朝下面几里处的沉沦魔营地冲了下去,十三道隐藏多时的气息,在这一刻也张狂的释放起来,不断的巨大化,然后扭成一团,如同一条百米粗的巨矛在朝下面的营地刺过去。
刚刚从上面一跃而出,我一边狂奔,一边立刻扭过头去,用自己的后脑勺对着两个亚马逊,还要紧紧闭上了眼睛。
经验教训呀。
果然,即使背对着,并且闭上双眼,亚马逊的女武神召唤,所爆发出来的像第二个太阳一样的金光,还是如同实质的金针一般,刺的全身生疼。
比较有趣的是,后面一个悲剧的沙漠勇士,被我突然扭头的夸张举动吓了一跳,愣了一会,没能及时闭上眼睛。
结果,身后立刻传来一声惨叫,不用回头看我也知道,那位可怜的仁兄必须去掏过一副钛合金狗眼了。
召唤鬼狼!
随着亚马逊的女武神和刺客的影子出现,小二也被我召唤了出来,之所以不是小雪,实在是因为它的体型,还有气势,都太耀眼了,撇下其他诸如隐藏自己的实力和身份的原因不说,我这个主人的风头,只要小雪一出现,就会立刻被抢了过去,这才是重中之重。
就算如此,小二的体魄和威势,也让里肯他们大吃一惊。
“阿尔萨斯老弟,这难道是……技能融合后的狂狼?你实验了那个魔法融合?”汉斯脑子转的最快,首先猜测到小二的来历。
理所当然的点了一下头,我可没撒谎呀,这真是融合了鬼狼和狂狼的融合技能,只是汉斯没说全而已,我没有义务帮他补充说明吧。
“我还是喜欢叫鬼狼。”所以,我只纠正了一下他的叫法。
“老弟,你还真有勇气。”
愣了一会,里肯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虽说联盟已经研究出了德鲁伊召唤技能融合的魔法,但是真正去融合的人,现在却少之又少,当然,并不是说还不成熟,加仑老头研究了那么多年,这个融合魔法,已经趋向于完美,至少在几百年之内,是不可能找到任何瑕疵了。
只是,技能融合却有一个需求,那就是主人和宠物的契合度,说白了也就是彼此之间的感情问题。
这对于将鬼狼狂狼当炮灰用,死了之后就再召唤的德鲁伊来说,的确是个不小的难关,联盟也对这方面做出了严厉的限制,毕竟,第一次失败的话,以后的成功率就会更低,重复失败,甚至有可能导致灵魂里面的技能烙印破碎,不单损失一个技能,身为德鲁伊本身,也有可能因此而精神失常。
由不得联盟不谨慎。
所以,现在进行了融合的德鲁伊,可谓少之又少,大多数德鲁伊,现在都为了融合魔法,而在和自己的鬼狼和狂狼培养着感情呢。
虽然,这让德鲁伊看起来很冷血和卑鄙,平时将鬼狼和狂狼当炮灰用,现在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才匆匆忙忙建立感情,而且等融合成功以后,等待着新召唤宠物的,依然也是炮灰的命运。
在这方面,死灵法师所受到的谴责还要小一些,因为同样是炮灰,他们召唤出来的只是一些没有生命的骷髅,而德鲁伊的却是有血有肉的动物,因为这种原因,德鲁伊在一些人的眼里,甚至比死灵法师还要恐怖。
其实,我想,每一个德鲁伊,从晋职的那一刻开始,从召唤出第一只鬼狼的那一刻,用喜爱的目光看着,亲切的抚摸着自己的鬼狼,年少轻狂的心理都天真的想过,我不能和其他德鲁伊一样,我要保护它们,和它们一直战斗下去。
可是,这些德鲁伊最终都会面临着抉择,是保护自己的鬼狼,还是保护自己的队友。
最后的选择是理所当然的,不,应该说,虽然有选择,但是我们德鲁伊根本就没得选择,一切都已经注定。
一次,两次……然后便麻木了。
那些谴责德鲁伊虚伪冷血的人,又怎么会知道,比起它们对鬼狼这些召唤生物的炮灰命运的怜悯,身为主人的德鲁伊内心,因为比它们更心疼,更怜悯上一千一万倍,而后麻木的感情,其实更可悲呢?
每当想到这些,我在心疼和内疚自己那只唯一死去的鬼狼的同时,也暗暗庆幸,幸好自己不需要麻木。
对物,对人,对于那些悲哀的事情,麻木也罢,毕竟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谁也不可避免,但要是连自己亲手召唤出来的,灵魂相连的宠物,也要去麻木,那样是不是太可悲了一些?
会不会想着,迟早有一天,自己对自己也会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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