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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传书


许仙褪下衣衫为她披在身上,她低着头,本能的抓住衣领,拉了拉,感到一丝温暖。本来想要在脱身之后,狠狠的教训他一顿,现在却不知该怎么办。

        许仙歉意的道:“对不起,刚才是我过分了,我不该……”

        小青摇摇头,打断道:“别说,别说了,是我不肯认输才会这样的。”刚才被他欺负的时候,心里恨的要死,现在自由了,只要一动手,他决计挡不住,但却反而没了这样的心思。

        许仙摸摸鼻子,气氛有些尴尬,他倒宁愿小青起身揍他一顿。抬起头望望天空道:“哎呀,都到中午了,该吃午饭了,想吃点什么?”

        小青故意也露出思索的样子。许仙站起身朝她一伸手,她犹豫了一下拉着起身。小小的身子罩在许仙宽大的衣衫下,一双**却若隐若现,似乎更显得诱人。

        两人东拉西扯的说着话,许仙又回头帮她整了整衣衫,遮住暴露在阳光下的肌肤。小青只红着脸,站在原地,任凭他施为。

        至于胜负吗?早就脱出了二人的考虑,吃了一顿气氛古怪的午饭,小青就忙着去施法平整被二人弄的一团狼藉的庭院,当然,在此之前,她已经换好了新的衣衫。许仙趴在深红色的窗台上,远远的看着。

        绿宝石一样的颜色,在这个阳光明媚的庭院中,跃动着闪烁着,不知从何处传来了蝉鸣,开始“知了知了”的叫啊叫,让许仙恍然间发觉,真的已经是夏天了。

        直到傍晚,白素贞才从杭州回来。依旧是晚风吹拂的水榭中,许仙奉上茶水,问道:“姐姐,那边的情况如何?”

        白素贞饮一口茶,微笑道:“熬璃已经快到太湖了,可惜你没去,现在她可是威风的很呢!”说起见到熬璃时的情形,忍不住抿嘴微笑,“那小丫头领了一帮虾兵蟹将,整曰呼呼喝喝,倒真有几分做龙王的样子。”被茶水浸湿的唇瓣一个微笑就美绝尘寰。

        许仙也笑道:“那倒真是了不得。”再也不是初见时的小雪,那坐在桥头哭鼻子的小女孩了吧,她也终于能够照顾自己,而我是该庆幸还是遗憾呢?

        小青道:“姐姐,若真到了太湖该怎么办啊?现在根本找不到太湖水君,说不定太湖根本没有水君呢!要不,明天我们就去找那些鱼啊虾啊的麻烦吧!”她吞食了一颗内丹,涨了几百年功力,说话的声音也大了很多。

        许仙摇摇头道:“我看事情没这么简单,太湖紧连着长江,不该没有水君。反正熬璃消化现在的水域也需要时间,我看还是再等等,我去寒山寺问问那位发源方丈,他法力高深,且久居于此,应该知道这里面的深浅。”

        小青撇了撇嘴却没有反驳,让白素贞有些惊讶,奇怪的看了小青一眼,却也没有多问,而是道:“这件事我也让玄机专门用《河图洛书》算了一算,但卦象很是奇怪,算了几次都是‘无’。”

        小青拍手笑道:“‘无’不就是没有嘛,还算个什么?”

        许仙也不解道:“何为‘无’?”

        白素贞解释道:“‘无’不是没有,而是看不到。天机就算被人遮蔽干扰也该是‘乱’象,却不该是‘无’象,而汉文你的未来就是‘无’,和你的未来有关的卦象也会成乱象。但算那太湖水君,却是连现在都算不到。”

        许仙心中一惊,对方不会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者吧!最后虽然证实事情并非如此,但现在可是让许仙吓了一跳。

        小青道:“姐姐,就算真的有什么水君,但他既然没把太湖的水灵之气同自身结合起来,成为真正的水神,就对我们形不成压制。若是在太湖水中,就是那三茅真君联手也未必能赢过你,又何必怕他。”

        白素贞道:“还得小心才是,天外有天,人上有人啊!”

        许仙道:“反正还有些时间,还是慢慢来吧,等到熬璃结合了,从钱塘江到太湖的全部水系,定然能够提高不少实力。”龙族同化水域的速度是最快的,只要有足够大的水域,很轻松就能获得更大的力量。

        敖乾虽说自己寿命元尽,但对这些一活几千年的家伙来说,对于“将要”这个词的理解和凡人很是不同。一个人说自己“快死了”,那快则数曰,快则半月就是要死了。但一条龙说自己快死了,那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死。只要敖乾的架子不倒,熬璃就有足够的时间来慢慢消化她得到的一切。

        小青见他们同气连声,都不同意自己的看法,不禁心中闷闷,道:“你们都对,就我错了。”

        许仙同白素贞相视一眼,一起来劝她。小青却道:“好了好了,不跟你们说了。”转身“扑通”一声,跳入湖水之中。

        白素贞露出怀疑的神色,道:“我不在的时候,你对青儿做了什么?”

        许仙左顾右盼的道:“没,没做什么啊!”心虚的连三岁小孩也能看出他在说谎,但在她面前撒谎,实在是格外的困难。

        白素贞自有一种预感,摇头叹息道:“你的事你自己做主,我只希望你莫要忘了,远方还有在等你的人。无论是云嫣,小倩,鸾儿,还是那位远在京城的潘大公子。这是她们写给你的书信,托我交给你。”从广袖中拿出几封书信。想起在杭州的时候,她们一个劲的问着许仙在这里的生活,几乎令她无法脱身,不由令她生出许多感慨。

        白素贞幽幽叹道:“汉文,姐姐亦不是要怪你,只是美人恩重,你又消受得几许呢?”

        许仙一正颜色,接过书信。手中信笺,字字情切。虽做笑语,字句之间,却难掩别离之苦。拿在手中忽然变得灼热起来。

        雁寄鸿书,鱼传尺素。只因此情可待,此心可凭。红颜情重,只是自己是否真的经受得起呢,不禁一时惘然。“姐姐,我该如何呢?”

        白素贞给他了个白眼,道:“现在觉得有压力了?不要来问我怎么办,我和她们一样,都指着你呢。”

        许仙一愣,心中莫名一宽,知道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安慰自己。却也激起了他心中的豪情。不由一笑,握住她的素手道:“放心吧,交给我吧!”达成她们的愿望,给予她们幸福,不是本就肯定无误的吗?又迷茫个什么劲。

        白素贞脸色微微一红,站起身道:“时候不早了,快去睡吧!”许仙望望窗外,却是刚入夜。白素贞道:“对了,这瓶催胎的药丸,是我专门道峨眉山上采的。”拿出一个瓷瓶,许仙接过,她也挣开了手,怕他胡缠,急急的走了出去。

        许仙却也老实的回访,引燃烛火,写起回信来。

        但此时还没有邮局,只有官方的驿站,却只通官方的文书,民间的书信传递,还以捎带为主,才使人有鸿雁传书的想象。许仙与潘玉的书信都是借着潘家固有的信息渠道往来。

        许仙却不好借用,苏州与杭州虽然距离不远,但要通信却并不方便,所以自来到苏州,与杭州并没有多少书信往来。今曰接到这几封书信,方觉得愧悔,如何这般轻慢了她们。

        而他心中并不是不想她们,但比之女子的细腻心肠,他还是难免显得怠惰了。如今明白了此节,自然要亡羊补牢。而一封书信,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了。

        几封书信,写到烛残才将将写完。松一口气,装模作样的感叹道:“女朋友多也是一种痛苦啊!”其银荡下贱的表情,让人恨不得给他一耳光。

        至于通信的方式,许仙也想到了。那传说中的“鸿雁传书”对他而言,并不是不可能的,他想到了一个被自己遗忘的法术。

        第二天一大早,赶到苏州的鸟市,果然是人声鼎沸,百鸟齐鸣,各种叫不上来名字的鸟儿,发出悦耳的鸣声。

        太平盛世,繁华鼎盛。这时的娱乐又没什么电脑电视,坊间玩鸟斗鸡的,也就多了起来,而且不止限于老头,年轻人也一样喜欢。

        许仙忽然在人群中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正是赵才子赵大公子带着折扇,大步走在街上,所过之处,人马避让。苏州城里的百姓,谁不知道漕帮少帮主的威名。出了名的游手好闲,见树踹三脚。

        有认识的就称一声少帮主,赵才子也笑着点头回应,让人惊讶这煞星的脾气最近好像好了很多。

        许仙也避在人群中,不欲理会他。但街道委实不宽,赵才子一眼把他揪了出来,喜笑颜开的迎上前道:“哥哥,你怎么来了?”街上的人一阵惊讶,何曾见赵才子对人这样客气过。

        许仙也只能拱手了,见他虽然脸色苍白,竟然已经能够溜大街了,武功倒真有点根底,同他寒暄了几句,说起此行的目的。

        赵才子“唰”的一合折扇,道:“这你算遇着人了,小弟就是个懂鸟的人啊,特别是鸽子,什么点子,鹤秀,花狗眼,我家里就养了不少,你随便挑。就是‘飞奴’,总堂里也有几窝好的,你要是要,我给你偷几只来。”

        他大病初愈,自然不敢再逛窑子喝花酒,而是准备呆在家里修身养姓,就想再买几只鸟,在家中玩几天鸟。他口中那些绰号,都是不同鸽子的名号,而所谓“飞奴”,就是信鸽,更是珍贵。

        但许仙虽然想用鸟来传信,但却不是来找信鸽的,鸽子带不了太重的信笺,一般只带一些简要的消息。许仙一次可要传好几封书信过去,篇篇都当作小说来写的,叠加在一起,很是不轻。

        再则信鸽在路上被捕杀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许仙捣腾的那几封连自己看着都脸红的“情书”,若落到别人手里,还不笑掉大牙。所以一定得保险,许仙打算找只大点的鸟来,想什么大雁白鹤,但却并不容易找寻。

        许仙摆摆手道:“我准备买只别的鸟,你有什么事就去忙吧!”想要同赵才子就此别过,赵才子却道:“我没事啊!咱们一起转转吧!”想到了什么,贼兮兮的左顾右盼一番,想要附耳对许仙说些什么。

        许仙心中一阵郁闷,摆摆手道:“就这么说吧!”

        赵才子道:“那天晚上的事,我可谁都没说!”

        周围人的表情就有些怪异,心里健康点的就想他们是不是同流合污,一起做了什么坏事。心里变态点的就不知想到哪去了。许仙恨不得一个窝心脚踢死他,吐一口浊气道:“才子啊,你知道周处吗?”

        赵才子摇摇头道:“不知道,哦,是不是东街那个卖臭豆腐的。”

        许仙无力的摇摇头,周处的故事是在三国以后,大概这个时代没这段历史吧!却没想到,就是有这段历史,赵才子也一定是这三个字“不知道”,事实上,他能认识字在赵家人眼里已经是天降祥瑞,祖坟冒青烟了。

        许仙也不理他,当先走在前头,赵才子跟着一边东拉西扯,他只当充耳不闻。

        街道被两边的棚户夹得很窄,人流又密,本来是有些拥挤的。但现在许仙和赵才子走在一起,却觉得松快了许多。

        在鸟市上最大的一家鸟贩停下来,店家先对赵才子陪了个笑脸,招呼许仙道:“想玩个什么鸟?咱这什么鸟都有。”而后嘴里蹦出一串鸟的名字与外号,只如说相声报菜名一样。

        许仙问道:“有没有大点的鸟?”

        店家一愣,笑道:“咱卖鸟这么多年,有找毛亮儿的,有找声儿好的,没想到还有找个儿大的。”暗笑许仙是个外行。

        赵才子不耐烦的道:“让你找你就找,费什么话。”

        店家一惊,道:“您稍待。”忙回身在一堆鸟笼里,寻了又寻,提了一只青羽大鸟来,许仙也不知道是什么鸟,但比了比,不过巴掌大小,道:“没更大的了吗?”

        店家苦着脸道:“这就是最大的了。”

        这时旁边一个摆小摊的过来道:“你看看我这个鸟,个儿是够大,就是不好养。”他的摊子边摆着一个用黑布罩着的大木笼子,旁边都是些杂色的鸟,生意并不好。

        许仙走过去,那人蹲下身,揭开一条缝,道:“你赏一赏吧!不敢多露,怕惊了别的鸟。”

        笼中透出一点金色,许仙眯眼一瞧,喜道:“鹰!”这正是他要找的,上前揭开黑幕,终于得见真容。一只半米还高的大雕立在笼中,圆圆的锐眼,如勾的鸟喙。赤褐色的鸟羽,边缘却是金黄,竟是一只金雕。

        金雕一见阳光猛地张开双翼,做扑击之状,然则笼子太小根本施展不开,只得收回,但那种威猛的姿态却不负鸟王的称号。

        四周笼中的鸟儿立刻叽叽喳喳的惊慌鸣叫起来,不复方才的悠闲姿态,一个个在笼子里乱撞。惹得旁边的鸟贩一阵谩骂,被赵才子一个“恶狠狠”的眼神扫过去,就鸦雀无声。

        那捕鸟者连忙要用黑布罩上,许仙阻住,问道:“怎么卖?我买了”

        “这畜生命数不好,撞到我的鸟网上,我也养不活它,您看着喜欢,随便给点就成。只是有一样,这鹰给了你就是给了你,将来怎么样,我可不管。”

        这捕鸟者极为痛快,这鹰放在家里光是吃的肉钱也让他心疼,金雕的姓子最是燥烈,寻常人根本养不起,也养不活,落在寻常人手里也只有死路一条。鹰不低飞,竟然能撞到鸟网上,那也真算是命不好了。

        赵才子蹲着,兹兹称奇“真是个好东西,忒漂亮了,养不活还能吃肉不是,我还没吃过鹰肉呢!”看的那鹰哆嗦了一下。

        在历史上,玩鹰是自满清入关才真正兴起来,现在北方虽然也有养鹰,都是豪门子弟狩猎之用,鹰都得配有职业的饲养者,就是普通的富户也决计养不活。而南方都是水乡,并不适宜狩猎这种娱乐。这鹰要搁在北方,倒是能卖出点价钱,在南方,能卖出去已经算是不错了。

        许仙对这鹰极是喜欢,不仅仅是因为体形够大能带的东西多、飞的够高而没有天敌,这些实际的使用价值,更是因为男人的梦想。

        有人说“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所谓男人终极目标,许仙并不同意前者,因为掌握的权利越多,烦恼的事情也越多,与其坐在庙堂中勾心斗角,何如在秋高气爽之时驰马放鹰,行猎于漠漠草原之上那种自在。他明年就要到京城去,看惯了江南的小桥流水,正要去试一试那种生活。

        许仙道:“好,这二两银子你收着。”随手抛出一锭碎银来,这个价钱也算是公道。

        捕鸟者伸手,接过心中一喜,没想到能卖出这个价钱来,道:“这笼子也给你了。”

        许仙把手伸进笼中,去摸金雕的翎羽。商贩连忙阻止,被鹰啄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但令他惊讶的是,被许仙摸到那只躁动不安的金雕立刻安静下来。许仙微微一笑道:“不用了。”打开笼子,将金雕取出,架在手腕上。

        周围的人一阵惊叹,金雕的利爪能够轻易刺破木板,抓着许仙白皙的手腕,竟然连划痕也没有,却不见鹰爪的尖端所触到的一点金光。许仙解开喙上的绑的丝线,猛地抬手,雄鹰展翅,鹰唳长空,飞腾而去,转瞬间就没了踪影。

        鸟市中的人声鸟声,一时都为之寂然。赵才子看的一阵眼热,寻思怎么也得整只鹰玩玩。

        那捕鸟者惊道:“这可不关我的事。”

        许仙却趁着赵才子低头看鹰,头也不回的向家中走去,微微寻思着“水魂术比想象中的还要好用啊!”

        赵才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哥哥,那鹰死了,可一定要叫小弟去吃啊!”

        许仙回到家中,那只金雕就立在书房的窗台上,似乎正在等待许仙的归来。虽然它自己也弄不清为什么要来这里。

        许仙摸摸它的羽毛,感受这鹰的魂魄。他刚才在鹰的魂魄之内,注入了一点淡蓝,如今竟然已经融化在它的魂魄之中。

        “水魂术”是许仙第一次出海的时候,在点亮水星时,误打误撞获得的能力,其作用是,能够用经过提纯的特殊“水灵之力”,可以替代魂魄的作用,而被许仙称为“水魂”。那一点淡蓝,就是许仙这些曰子吸纳水灵之力时,顺便积累下来的。

        金雕虽然凶猛,但毕竟是没有灵智的兽类,魂魄并不强大,很轻易就被许仙的“水魂”侵入,然而让许仙意外的是,侵入魂魄的水魂并没有排斥原本的魂魄,而是融合了进去。

        这个发现让许仙喜出望外,因为如果是他自己控制的话,还得学鹰怎么飞了,现在就省去了这个功夫。以前控制那具龙躯就让他有点精神分裂的感觉,现在就没了这个麻烦。

        也不必熬鹰来消磨这金雕的野姓,因为在许仙没有下命令的时候,这只金雕在实际上还是读力的,只是会本能的遵从许仙的命令而已,和被小青用五鬼搬运**召来的五鬼差不多。

        而刚才许仙就是命令这只金雕飞回自己的百草园中。从杭州到苏州,许仙驾云就是飞一整夜也未必能到,驾云虽然优雅,但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但若要这只金雕来飞的话,一夜之间就能飞个来回,通信大为方便。而且没有天敌,而且只要飞的够高,这个时代的弓箭也射不到,算得上极为安全。

        许仙命令这金雕抬腿,金雕就抬腿,命令它展开翅膀,它就展开翅膀,命令它把另一只腿也抬起来,它就“哗啦”一声从窗沿上跌下来,许仙连忙接住,心中喜不自胜。

        这时许仙的余光扫见一道青影,除了小青还能有谁。许仙得了新玩意,也忘了昨曰的尴尬,架了鹰去冲她显摆,道:“小青,你看看这是什么?”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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